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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真的不可自称“蒙恩的罪人”吗?(1)(V2)

护教卫道 护教卫道 2019-04-16

文:小护卫@护教卫道  

网络上,有部分人士在基督徒中间极力散播着这样一个观点——基督徒不能自称“蒙恩的罪人”,基督徒自称“蒙恩的罪人”是错误的,基督徒自称蒙恩的罪人,是不能得救,走向灭亡的。

在还没有微信以前,笔者曾多次遇到这类人士,有了微信之后,无论是公众号还是在微信群里,遇到的次数可以说是数不胜数。值得注意的是,散播这个观点的,往往属于异端“寻迷羊”体系。他们有好些名称与派别,如寻迷羊、马可楼、好消息宣教会、以马内利教会、玛哈念神学院等等。

他们往往先会很属灵地向你抛出一个问题——“你是罪人还是义人”,如果你回答,我是“蒙恩的罪人”,正好让他们有机会兜售自己的错误观念。

他们把否定“蒙恩的罪人”这个称呼作为一个突破口,进而让你质疑自己的信仰、自己所在的教会,然后乖乖地跟随他们往异端错谬中去。

 

到底基督徒能不能自称为“蒙恩的罪人”呢?笔者认为,完全可以。笔者认为“蒙恩的罪人”代表了两个含义,而这两个含义是合乎圣经的。 

1、含义一:曾经我们是罪人,如今却蒙了神的恩典。

作为已经蒙神拯救的基督徒,曾经的我们是罪人,是不是?当然是的!

如今的我们,蒙神拯救,成了一个蒙恩之人,对不对?当然正确!

那么用“蒙恩的罪人”来表示“曾经的我是个罪人,如今却蒙了神的恩典”有什么不可以吗?当然完全可以!

使徒保罗不也说“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,然而我蒙了怜悯(提前1:15-16)吗?不正是说自己是个“蒙了怜悯(恩典)的罪人”吗?

“蒙恩的罪人”并不是教会中出现的一个新观念,而是长久以来被基督徒所接纳的。《圣徒诗歌》第220首《我是个罪人蒙主恩》多次重复出现“我是个罪人蒙主恩!”;《圣徒诗歌》第164首《颂赞主尊名》,《圣徒诗歌》第164首被杀羔羊完成救赎》(《赞美诗歌1608》第112首、《颂赞诗歌》第28首)中有一句为歌词为“蒙恩罪人也要欢呼,同声颂赞救主”。

那些传播异端之道的反对者,故意偷换概念,把“蒙恩的罪人”等同为“罪人”,再进一步以“罪人就是没有重生,没有得救,没有永生之人”作为恐吓,诱导基督徒对自己的信仰产生怀疑。

问题是,谁说可以随随便便把“蒙恩的”这个形容词拿走的呢?若是可以随便拿走,为何不把“罪”这个形容词也一并拿走呢?按他们的逻辑,“蒙恩的罪人”可以简化为“罪人”,那么我也可以进一步把“罪人”简化为“人”。若果真如此,一个基督徒自称是一个“人”,有何不可?

 

2、含义二:如今我们仍是罪人,但却活在神的恩典中。

根据前文,若把“蒙恩的罪人”解释为“已经蒙了恩的罪人”、“曾经是罪人,如今蒙了神的恩典与拯救”,想必大家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吧?

反对者并不会反对基督徒自称“蒙恩的人”,但反对者反对基督徒自称“罪人”。然而,笔者还想进一步说明,“蒙恩的罪人”也可表示“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按着本相来讲,如今仍旧是罪人,但他们已经蒙了神的恩典,已经活在神的恩典之中”。

虽然,我们已经得称为义,已经被神重生,但按着我们的本相,按着我们的行为,我们仍旧是一个罪人。

我们还会有犯罪的倾向和欲望吗?当然会!

我们还会犯罪吗?无论是圣经经文还是基督徒的经验,都可以证实,我们仍旧会犯罪。

一个有着犯罪的倾向和欲望,又有犯罪之行为的人,难道不是一个“罪人”吗?

无论多么“圣洁”之人,到了完完全全圣洁之神面前,难道还能不自惭形秽吗?

 

保罗自称罪人中的罪魁(提前1:15-16),难道我们比保罗还圣洁吗?

西门彼得对主耶稣说“主啊!离开我,我是个罪人。”(5:8)

主耶稣的比喻当中,税吏祷告说“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”,比那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更蒙悦纳(路189-14)。

大卫多次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犯了罪。

先知以赛亚一看到神就说“祸哉!我灭亡了!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,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,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。”(赛6:5

撒迦利亚的异象之中,大祭司约书亚站在耶和华神面前,穿的是污秽的衣服(亚33

在神面前,连天都不洁净,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(15:15-16)

在神面前,连一个义人都没有,没有一个人可以凭着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称义。在神面前,没有义人,只有罪人。

我们不是已经得称为义了吗?是的,但请注意我们是“被称为义”的。不是靠我们自己,不是按我们的本相,是因着神的恩典,把他儿子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,以致神看我们时,可以把我们视为“义人”一般。

我们的“义”是外加的,不是我们“成义”了,乃是我们被神“称义”了!

我们依然是罪人,只是因着主耶稣基督的工作,神就“算我们为义”。

马丁路德说“我们同时是圣徒和罪人”。

 

3、结语

笔者认为基督徒自称“蒙恩的罪人”是合乎圣经的,曾经我们是罪人,但却蒙了神的恩典,如今的我们依旧是罪人,但是在神的恩典之中,得以被称为义。

寻迷羊之类的异端,罗列了好些理由来批判、否定“蒙恩的罪人”这个称呼,笔者有机会会另外撰文进行反驳。

——小护卫(@护教卫道)

 2016.11.07;2018.05.27修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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